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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系教师岗位德育工作荣誉及学术科研论文论著考核评分细则
时间:2019-06-25    来源:中药系    作者:

一、德育工作荣誉考核(3分封顶)

1.国家级荣誉:3分封顶

2.省级荣誉:2分封顶

3.局级、地市级荣誉:1.5分

4.校级:1.5分

具体评分标准变动如下:

(一)学校荣誉

校级优秀教师:1.5分

先进教育工作者:1.5分

优秀党务工作者:1.5分

先进班主任:1分

优秀政治辅导员:1分

工会积极分子:1分

四有职工:1分

讲课、课件大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8分;优秀奖0.5分。

优秀教案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优秀奖0.4分。

(二)优秀论文奖

省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优秀奖0.4分

国家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8分

(三)省级荣誉

省教委、省劳动厅颁发的荣誉计2.5分,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奖成员每人计1.8分。其余计2分。

注:荣誉只以最高一项计分,不累加。

修订大纲

2人副教授

教务处各系部

1人讲师

3人

修订方案

2人讲师

教务处各系部

1人讲师

2人

实习计划

2人副教授

实训中心

2人讲师

4人

实习大纲

2人讲师

实训中心各系部

1人讲师

3人

实习任务书

2人副教授

实训中心各系部

1人讲师

2人

修订实习计划

2人副教授

实训中心

1人讲师

3人

修订实习大纲

2人讲师

实训中心各系部

1人讲师

3人

修订实习任务书

2人讲师

实训中心各系部

1人讲师

2人

注:以上每项任务均由系先填申报表,经系主任签字1-6项报教务处审核后,交院长助理审签,加盖教务处章。9-12项交实训中心审核,院长助理审定,另盖教学科研实训中心章。之后交高职教育研究中心备案。

二、论著、成果、论文(15分封顶)

1.论著

主编

副主编

参编

备注

国家级出版社

10

8

6

大于4万字6分,1-3万字5分,小于1万字4分

省部级出版社

8

5

2

大于4万字3分,1-3万字2分,小于1万字1分

校内教材

5

4

2

大于4万字2分,1-3万字1分,小于1万字0.5分

校内习题及参考资料(成册)

3

2

1

大于4万字1分,1-3万字0.8分,小于1万字0.5分

2.成果

3.论文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第六作者

国家级

6

5

4

2

2

1

省部级

4

3

2

1

1

1

校刊

3

2

1

0.5

0.5

0.5

地市

2

1

0.5

0.5

0.5

0.5

国家级报刊

3

2

1

0.5

0.5

0.5

省级报刊

2

1

0.5

0.5

0.5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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