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课、课件大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8分;优秀奖0.5分。
优秀教案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优秀奖0.4分。
省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优秀奖0.4分
国家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8分
省教委、省劳动厅颁发的荣誉计2.5分,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奖成员每人计1.8分。其余计2分。
注:以上每项任务均由系先填申报表,经系主任签字1-6项报教务处审核后,交院长助理审签,加盖教务处章。9-12项交实训中心审核,院长助理审定,另盖教学科研实训中心章。之后交高职教育研究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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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大于4万字2分,1-3万字1分,小于1万字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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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大于4万字1分,1-3万字0.8分,小于1万字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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